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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中央对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8 14:27:04    浏览 (929次)

中共重庆照明电器协会支部委员会

 

重庆照明电器协会

 

渝照协(2020)03号


 

真贯彻中央对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

通          知

 

协会全体党员同志、各会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协会全体党员和会员企业,应自觉响应中央、市委号召,迅速行动,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市民政局和市商务委行业综合党委的工作布置,协会党组织和协会领导要求在非常时期,各会员企业要认真作到:

      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协会各会员企业,特别是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赢这场抗击疫情的阻击战。要求各会员企业领导要积极引导企业员工,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协会党组织要求党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为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发挥协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为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贡献力量,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会员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内的统筹协调工作,企业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重庆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强化安全意识,全力做好防护工作

      协会各会员企业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范本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需要复工的企业,需严格执行所在地区关于企业复工时间、防控措施、报备规定等相关要求,稳妥安排恢复上班事宜。工作急需时,可采取网上办公、通讯联络、远程会议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员工中如有出现疑似症状要立即隔离,发现疫情要及时主动向所在地街道、社区报告。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协会不召开会议或各类聚集性活动,企业也不得组织群聚性的各种活动。

      三、对党员同志的要求

      协会党组织要求所有党员同志,特别是支委,更应该在这非常时期,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党委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防控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的执行重庆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控工作的意见。协助所在企业领导,作好防控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

      四、强化宣传意识,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各会员企业要加强对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员工和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协会将充分利用好现有网站和微信群、QQ群等宣传工具,进行正面宣传。会员企业可利用本单位网站、报纸、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宣传媒介,深入宣传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和本行业、会员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充分展现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科学防治、积极应对的良好氛围,凝聚起群防群控、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企业如有重大发生事件,请及时同协会秘书处联系。

      秘书处联系电话:13320212466、18502381324

 

 

                                                    

 

 

中共重庆照明电器协会支部委员会

重庆照协会

2020年2月8日

 

 

 

微信抄报: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商务委行业综合党委、

发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会员企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