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照明电器协会支部委员会
重庆照明电器协会
渝照协(2020)02号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委、市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4日发出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将协会贯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业防控工作的领导
组 长:汪顺波
副组长:李德范、黄 夏、李远松、倪金象
成 员:谢祥平、陈建新、代大明、付东宇、郭旭兵、汪忠云、王 超、曾 敏、周荣富、刘红军、夏荣华、刘建军、漆国平、苏朝生、喻友强、魏洁静、罗 浩、李润锦、程勇胜、裴 勇。
协会防控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
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又值春节长假和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密集等综合因素,疫情发生风险较大。经协会党政领导研究,要求各会员企业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通知企业所有职工,尽量避免前往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要求各企业不得组织集体聚会或聚餐。避免接触武汉疫区回渝人员,保持勤洗手、室内空气流通、外出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就医,打牢疫情防控工作基础。
(二)科学预防、积极防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教育和引导职工等所有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保护好自身及员工的安全,正确使用口罩、药物、消杀药品等保障工作。作好自我保护及疫情防控。
(三)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各会员企业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官方权威的疫情防护知识。科学应对,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协会领导对疫情防范工作非常重视。特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大型灯饰市场的领导、工程企业、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全体员工返岗前的动向逐一进行排查,掌握有无近期往返武汉等重点疫情地区的情况。凡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从武汉病源区回渝的人员,应及时向协会防控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立即到就近医院就诊。大型灯饰市场和企业的开业上班时间按政府通知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联系。
特此通知!
秘书处联系电话:13320212466、18502381324
中共重庆照明电器协会支部委员会、重庆照明电器协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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