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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住建委公开征求《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06-19 09:44:46    浏览 (872次)

参与设计人员均承担质量终身责任!重庆住建委发文了...

 

    5月16日,重庆市住建委公开征求《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设计责任主体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2、设计责任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自审机构人员和其他设计人员。

   3、在设计单位内部设立自审机构,对本单位承接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进行内部审核

   4、自审机构负责人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兼任。

   5、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时,应提供自审合格书。(注:自审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但并不减免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文件原文

   

 

 

 

 

 

 

来源:重庆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