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3 重庆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本报告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站(www.ft.cq.cn或www.cqmcc.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质询,请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邮编:400061,电话:023-6266307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市商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538条,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通过市商务委公众信息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5657条;二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988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策信息、经济运行信息和其他动态信息356条;四是通过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54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2016年市商务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共2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数共123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6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政策解读稿件72件,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度市商务委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市商务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阅览(查询),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度市商务委未发生因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发生。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6年市商务委共承办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74件,其中主办34件,协办40件。共承办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08件,其中主办42件,协办66件。主、协办件办结率达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建议、提案公开率达100%。
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
2016年,市商务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力度,对各类应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与商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多次开会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措施。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指导、协调、检查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兼职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严格制度建设,确保规范长效。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市商务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商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实行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和商贸之窗信息发布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和培训学习,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商务大讲堂等,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广大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指导委属直属单位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始终坚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监督,办公室、机关纪检等处室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做到了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五)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委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商贸流通行业、开放型经济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认真梳理商贸流通有关政策法规,对我委职能职责和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开;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与我委工作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公开;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率先在全市统一建设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对所有审批项目上网进库,逐步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网式办理。二是公开商业发展资金信息。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站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配合抓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等一系列因公出访工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始终坚持以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为中心,执行出访计划和任务;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公务车管理办法》,及时公开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车改”奠定坚实基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将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中标结果、预算金额等政府采购信息进行了公开。三是公开商贸领域项目信息。将市级和委属重点商贸项目广泛征求意见,并广泛公开,接受社会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四是公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督促指导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商务高级技校等直属商贸院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直属院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主动公开录取程度、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五是公开商贸行政执法结果。加强特许经营、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二手车流通、散装水泥、拍卖、典当、租赁、直销等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及时对外公开违法现象、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结果等信息,在有效震慑商贸流通领域违法行为、净化商贸流通市场秩序的同时,有效杜绝了执法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商务领域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门户网站主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充分利用市商务委公众信息网、微博微信、新闻发言人、《重庆商务》等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阳光重庆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搭建完善市商务委新公众信息网站,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市商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以及专业化、法制化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前往友好单位参观学习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三)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大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和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