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扩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2016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消费增速换挡的新常态,全市商务系统积极把握并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扎实开展春季消费促进月和夜市、展会、电商、汽车等系列促销活动,商贸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预计全年全市社零总额同比增长13.2%,连续5个季度位列全国第一。当前,元旦和春节相继而至,消费步入传统旺季,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创新推动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消费引领经济发展新动力,实现商贸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商务部有关要求,市商务委决定加大力度推进扩消费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细致策划方案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理解和准确把握专项行动意见内涵,紧紧围绕“扩大消费、稳定增长”的目标,切实增强推进扩消费专项行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专项行动纳入稳增长等相关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牵头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扩消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重大节庆契机,大力挖掘区情区位、文化文脉、消费群体等资源禀赋优势,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消费领域、丰富活动内容,抓紧制订贯彻落实方案,统筹策划本地扩消费专项行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将创新、改革、设施、环境四方面工作任务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积极促进营销方式和消费方式创新。要做好协调、宣传、信息和服务等日常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保障,把扩消费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积极组织动员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商圈、市场参与扩消费专项行动,提升企业参与度,保证活动效果。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贸企业要精心策划主题促销活动方案,推进扩消费工作有序开展。
二、着力搭建平台,扩大节日消费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利用农历传统新年等消费旺季的有利时机,积极应对新兴消费热点和多层次消费意愿,着力搭建各类促消费平台,以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服务扩大高中低端消费有效供给;要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扩消费活动;要支持线上线下同时发力,推动流通与农业、工业、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跨界融合;要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扩消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营造氛围,形成繁荣祥和的消费市场。一是精心筹划购物节、消费节、美食节、夜市节、婚庆展、汽车展、家居展、边贸特色商品展示展销会等展会活动,扩大会展消费;二是重点结合传统新年和五一、十一、双十一、双十二等消费旺季,组织开展热销年货和产品推广、餐住优惠等促销活动,促进节庆消费;三是认真举办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农商对接等活动,推动“重庆造”产品消费;四是积极发挥重庆本土电商平台、第三方平台重庆馆的作用,组织重庆网商举办网络购物节、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网上购销等活动,拓展网络消费;五是切实针对夜市定位和特点,策划各具特色的主题夜市促销活动,挖掘夜市消费;六是紧密结合城市观光游、古镇怀旧游、玩雪激情游、田园采摘游、农家闲情游、远郊自驾游等旅游休闲、餐饮住宿活动,激活旅游消费。
三、优化消费环境,强化督导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一要营造氛围,结合重要节庆、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有利时点,采取标语、海报、展板、宣传资料、广告视频等多种宣传方式,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发布扩消费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加大宣传,强化引导,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消费预期,激发消费潜力。二要加强联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在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临时占道促销、商业门店外临时车辆停放等方面为企业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创造良好的扩消费环境。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倡导“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制约消费的市场环境和体制机制问题。三要强化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各类促销活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哄抢、踩踏等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专项行动期间消费领域的统计监测工作,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准确反映消费市场状况,研究判断消费形势和消费趋势变化,提出促进消费的合理化措施建议。四要推动落实,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加强督办,定期汇总分析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适时开展对本地区专项行动情况的专项检查,执行信息简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协调督促政策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持续关注、深度挖掘扩消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专项行动结束时止,每月25日前向市商务委(市场运行处)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市商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区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联系人:侯丹王建军
联系电话:63851902 6387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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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